《洪山區關于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通過,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單位、個人對本方案有意見和建議,請書面向區發展和改革局反映,書面材料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單位建議需加蓋公章),以掃描件形式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王雅蘭 87678161


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洪山區關于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使用方案

 

洪山區在2019年度全省服務業發展評估工作中獲得“全省服務業發展突出貢獻單位”稱號,同時獲得300萬元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獎勵。根據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湖北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鄂財建發〔2019〕29號)的相關要求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10號)文件精神,現對該項資金使用提出以下方案。

一、資金使用方向

一是對納入洪山區統計核算的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非營利性服務業獨立法人企業進行獎勵。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按統計年度營業收入規模和增幅分別排名進行獎勵,其他非營利性服務業按統計年度工資增速排名進行獎勵。

二是對新引進全國服務業500強或湖北服務業100強的民營企業給予獎勵。

三是對新獲得國家、省服務業品牌的市場主體給予獎勵。

四是對新認定的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對象獎補,包括:省服務業綜合試點區、服務業集聚區、重點企業、重點品牌、重點項目、領軍人才。

五是對新引進的國際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服務業企業總部,以及國內外知名企業在洪山區建設管理中心、研發中心、檢驗檢測技術中心、制造中心、采購中心、財務中心、投資中心和營銷中心等服務職能性總部給予獎勵。

六是對企業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等予以人才獎勵。

二、資金申報條件及獎勵金額

(一)資金申報主體須具備以下條件:在洪山區登記注冊經營并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近2年在業務經營和財稅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

(二)對納入洪山區2019、2020年度統計核算的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非營利性服務業獎勵分突出貢獻獎和貢獻獎兩類,獎勵標準分別為3萬元和2萬元。

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按統計年度營業收入規模和增幅分別排名。營業收入規模或增幅排名前10名的企業,分別給予突出貢獻獎;營業收入規模或增幅排名第11至30名的企業,分別給予貢獻獎。

其他非營利性服務業獎勵按統計年度工資增速排名,工資增速排名前5名的企業,給予突出貢獻獎;工資增速排名第6至10名的企業,給予貢獻獎。

(三)對洪山區2020年度新落戶的全國服務業500強或湖北服務業100強的民營企業,每戶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四)對新獲得國家、省服務業品牌的市場主體,每戶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五)對2020年認定的省服務業集聚區、重點企業、重點品牌、領軍人才一次性獎勵3萬元,省級億元以上服務業重點項目一次性補助10萬元。

(六)對首次認定的總部企業、新引進的服務業總部企業、國內外知名企業在洪山區成立的服務性總部,按照《武漢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武政規[2018]38號)、《武漢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武發改規字[2019]1號)精神給予獎勵。

(七)對納稅貢獻、就業貢獻和成長性表現突出的企業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三、獎補資金申辦流程 

(一)安排資金計劃。區發改局根據資金使用方案2020年底前兌現2019年度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貢獻獎勵及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獎勵;2021年3月兌現2020年度其他營利性、非營利性貢獻獎勵。

(二)確定獎勵范圍。對規模以上其他營利性、非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的獎勵,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會商審核,分別按突出貢獻獎和貢獻獎類別初步確定獎補范圍,并告知企業。

(三)企業自主申報。區發改局組織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自主申報,一次性告知企業申報流程,簡化辦理手續。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獎補資金兌現方案向區發改局提交相關資料,逾期視同企業自行放棄。除突出貢獻獎和貢獻獎外,其他類別獎勵由符合條件的企業自行申報。

(四)審核公示。區發改局會同區財政局、區統計局等部門對擬獎勵企業的相關數據、誠信經營等方面情況進行核實。擬獎勵企業名單及金額審核無誤后報區政府批準,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五)資金撥付。公示期滿后,區財政局根據公示結果撥付獎補資金。區發改局負責將獎補資金發放到位并辦理相關財務手續。

(六)財務處理。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41號)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財務處理。

四、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

區財政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區發改局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企業應將獎勵資金用于經營發展、打造推廣品牌等方面,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向區發改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

本資金使用方案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備案,并在洪山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聯系電話:027-87678161  027-87406843

 

 

洪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