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武市監規〔2023〕2號)規定,為全面提升我市知識產權創造質量、運用效益、保護能力,市市場監管局啟動2023年度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后補貼項目申報工作,鼓勵申報企業進行專利產品備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補貼;
(二)中國專利獎補貼;
(三)地理標志換標補貼;
(四)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補貼;
(五)知識產權標準化體系建設補貼;
(六)知識產權貫標認證補貼;
(七)知識產權證券化補貼;
(八)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補貼;
(九)高校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補貼。
二、申報主體
武漢地區注冊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具體條件見申報指南。
三、申報步驟
(一)網絡申報項目路徑:湖北政務服務網--武漢市--合作平臺--知識產權項目申報。新用戶注冊賬號待認證通過后登錄進入系統,老用戶直接登錄進入系統(http://zscq.scjgj.wuhan.gov.cn:5019/login);
(二)在線填寫事項信息。在“知識產權項目申報”登錄后選擇需要申報的類別,在線填寫項目信息;
(三)上傳附件。含加蓋公章的項目申報表及附件,所有附件掃描以PDF格式上傳(100M以內);
(四)提交項目。點擊“提交”,申報完成;
(五)中國專利獎、地理標志換標補貼納入免申即享政策,采取登記制,信息登記路徑同上,上傳信息登記表。
四、申報要求
(一)所有申報材料附件請用原件復印裝訂成冊,與網絡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二)申報單位如名稱發生變更,須提供相應變更通知書。
五、申報時間
網絡申報時間: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
紙質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7日。
六、紙質材料報送
蓋章紙質材料1份(含附件),于2023年11月17日前快遞或面交至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地址:武漢市江漢區青年路267號二樓受理窗口,工作日受理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七、申報咨詢、受理
本次申報受理窗口: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申報受理電話:63603379;工作QQ群:427838842
八、政策咨詢電話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中國專利獎補貼:85336841
知識產權證券化補貼:85633135
地理標志換標、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知識產權標準化體系建設、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高校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補貼:85333550
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補貼:85633969
網絡申報系統技術咨詢:武漢市市場監管局信息中心
電話:85633216
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后補貼
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推進我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支撐引領作用,按照《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武市監規〔2023〕2號)文件要求,制定2023年度武漢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后補貼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補貼
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的,每家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的補貼。
(一)補貼條件
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2022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
(二)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補貼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二、中國專利獎補貼
獲評中國專利獎或中國外觀設計獎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每項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補貼。對金獎和銀獎專利的專利代理機構每項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合伙企業;
2.獲得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或中國外觀設計獎的項目。獲獎項目具有明確第一專利權人的,支持對象為第一權利人;無明確的第一權利人的,支持對象由全部權利人協商確定。
(二)登記材料
1.《中國專利獎補貼信息登記表》;
2.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無明確的第一權利人的,需提供由全部權利人協商確定支持對象的證明材料。
三、地理標志換標補貼
對完成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換標的牽頭單位一次性給予3萬元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的團體、協會、組織或者機構;
2.2022年度完成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換標工作。
(二)登記材料
1.《地理標志換標補貼信息登記表》;
2.社團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四、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補貼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單位,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貼,新獲批的省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2022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或省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
(二)申報材料
1.《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補貼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國家級或省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批復文件。
五、知識產權標準化體系建設補貼
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且同時持有其中標準必要專利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貼,對參與制定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且同時持有其中標準必要專利的單位,每項標準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6萬元、2萬元、1萬元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報主體的專利作為標準必要專利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團體標準應現行有效,標準的發布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標準必要專利應是已授權并為有效狀態,且申報主體為該專利的專利權人。
(二)申報材料
1.《武漢市標準必要專利項目申報表》
2.國際標準:
①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②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
③發布平臺(國際標準發布組織官網如:https://www.iso.org;https://www.iec.ch;https://www.itu.int)的專利信息;
④相關專利證書復印件(如涉及國外專利的,提供專利有效證明);
⑤主導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單位的佐證材料;
3.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①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②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
③已披露的專利清單;
④相關專利證書復印件;
4.團體標準:
①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和企業營業執照的復印件(蓋章);
②發布的含有標準必要專利的標準文本;
③發布平臺(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http://www.ttbz.org.cn)發布的標準及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信息;
④標準必要專利按標準文本中規定的專利政策進行實施的證明材料(不少于5家);
⑤相關專利證書復印件。
六、知識產權貫標認證補貼
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或再認證的單位給予2萬元補貼,市區兩級財政資金不重復補貼。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2022年度完成知識產權貫標認證或再認證。
(二)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貫標認證項目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七、知識產權證券化補貼
對我市發行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按其實際發行金額的1%給予發行主體補貼,每家發行主體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不得超過實際發行費用;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實現融資的企業,按其實際融資金額的3%給予年度補貼,每家企業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60萬元。同一證券化產品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所涉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應基于知識產權所構建的還款現金流作為基礎資產,符合有關證券交易所掛牌條件,且于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前已取得無異議函;
3.項目申報截止時間前相關企業已實際融資到賬。
(二)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證券化補貼申報表》
2.發行主體申報材料
①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如有更名,須提供相關證明;
②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復印件;
③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說明書;
④底層資產企業名單及融資金額統計表;
⑤相關知識產權質押、許可等登記證明復印件;
⑥與融資企業及相關機構簽署的有關協議(關鍵頁)復印件;
⑦表明實際發行費用的有關票據;
⑧其他相關材料。
3.融資企業申報材料
①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如有更名,須提供相關證明;
②納稅證明;
③融資合同(根據基礎資產的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許可與再許可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理合同、質押貸款合同等)復印件及放款到賬憑證;
④還款承諾書復印件;
⑤其他相關材料。
八、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補貼
對我市依規設立的各級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行業調解組織、知識產權公證服務中心等機構,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且成功結案數達到10件及以上的,每件補貼500元。每家機構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一)補貼條件
1.在武漢市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
2.已在武漢市依規建立人民調解、行業調解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或知識產權公證服務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正式運行滿1年;
3.組織管理規范,有穩定的工作場所和管理團隊,配備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2人以上,組建有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公益調解所需的穩定的調解員隊伍,已制定完善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制度,包括登記、受理、調解等辦理流程、案件檔案管理、人員管理等制度;
4.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未向當事人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間,成功結案(以正式生效的調解協議書為準)數量達到10件以上,聯案計為1件;
5.該批調解案件未獲得過市級財政同類補貼。
(二)申報材料
1.《武漢市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補貼項目申報書》;
2.申請人主體資格材料;
3.調解機構設立文件,人民調解組織需同時提交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備案文書、行業調解組織需同時提交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備案文書或行業主管部門批復文書、知識產權公證服務中心需同時提交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設立文書;
4.調解機構管理團隊及調解專家、調解員資料;
5.知識產權糾紛受理、調解等辦理流程、案件檔案管理、人員管理等制度;
6.調解機構2022年度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報告(含機構運作情況、公益調解組織實施情況、調解員培訓情況、公益調解宣傳情況、典型案例等內容)、辦公場所證明(需包含辦公場地及相關設施佐證材料)等;
7.調解公益性說明及證明材料;
8.調解機構成功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公益調解案卷材料,包括當事人申請材料、調解協議書等,調解協議經法院司法確認的,提交法院的司法確認文書。
九、高校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補貼
對自主設立知識產權學院,且具備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師資隊伍和較強科研能力的在漢高校,每校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貼。對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知識產權本科專業或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且實際開展教學培養工作的在漢高校,每校一次性給予50萬元補貼。
(一)補貼條件
申報主體為設立有知識產權學院或獲批知識產權本科專業、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且實際開展教學培養工作的在漢高校。
(二)申報材料
1.《在漢高校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補貼申報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學院批復設立文件,學院人才培育課程設計,學院專職教師名單,近三年學科教師發布論文、專著、教材、科研教研項目、獲獎等情況匯總;
4.知識產權本科專業或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批復文件,近三年專業招生名單,專業培養方案(含人才培養目標、課程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