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創)局、各擴權縣(市、區)科技(經)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25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及前期公開征集的“揭榜制”科技項目技術需求(以下簡稱“技術需求”,含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兩類)遴選評審結果,省科技廳擬公開發布一批技術問題明顯、帶動作用強、推廣難度大的技術需求(見附件1),并就下一步申報對應的“揭榜制”科技項目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揭榜對接

(一)擬申報的“揭榜制”科技項目應與發布的技術需求(見附件2)相互對應,不受理無對應技術需求的“揭榜制”科技項目。

(二)揭榜單位依據發布的技術需求與發榜單位對接,發榜單位自主選擇揭榜單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后簽訂技術合同,共同制定項目可行性方案(見附件3),并根據技術合同完成首期撥款。

二、項目申報

雙方完成技術需求(擬轉化成果)揭榜對接后,由項目負責人登錄“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申報(https://kjt.hubei.gov.cn/jhgl),在線填寫項目可行性方案,并上傳技術合同(圍繞發榜技術需求確定項目名稱,并標明對應的“技術需求”)、首期撥款憑證(含對應的銀行回單)、誠信承諾書(見附件4,簽字蓋章)、可行性方案封面(蓋章)以及相關附件材料(須手寫簽字或加蓋公章的要上傳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新單位注冊按照網站指引進行。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20日17:00時。

三、項目推薦

由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創)局、各擴權縣(市、區)科技(經)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科創局及各有關單位按歸口管理原則統一推薦。各推薦單位須按項目申報要求進行形式審查,并登錄“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進行網上推薦,同時上傳《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項目推薦匯總表(格式)》(附件5),對項目執行全過程承擔管理責任。

各推薦單位上傳書面推薦函截止時間為5月22日17:00時。

四、擇優支持

“揭榜制”科技項目經形式審查、評審論證等程序后擇優立項,并給予適當財政資金補助,納入省科技計劃項目統一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揭榜單位應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運行滿一年以上、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記錄、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行為且具有科技創新能力的單位。

(二)揭榜單位應在申報材料中聲明與需求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或有隸屬關系、雙方不存在股權關系和關聯交易,且揭榜單位參與人員不能與需求單位存在股權關系。

(三)項目參與人員應為雙方在職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0人并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其中,項目負責人每年參與項目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四)技術需求單位作為項目資金投入主體,對項目自籌投入資金的核算周期為項目技術需求發布之日起至技術合同到期結束之日。

(五)可行性方案要明確擬解決的關鍵核心技術問題、預期能形成的“看得見摸得著的產品(技術)”、應用場景等或擬轉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方案、轉化效益等關鍵考核指標,要對任務分工、考核要求、經費撥付方式和成果歸屬等進行具體約定。

(六)揭榜單位取得的“看得見摸得著的產品(技術)”需在需求單位承認或指定的真實場景下進行測試,且須在項目驗收后對示范應用中的技術、產品、裝備等提供不少于1年的后期維護服務。

(七)“揭榜制”科技項目簽訂的技術合同資金總額原則上應占揭榜項目總投入的20%(不低于100萬元);鼓勵一次性撥付,可以分兩次撥付(第一次不低于50%,并明確第二次撥付時間),實施期滿未完成約定資金撥付的項目不能驗收。

(八)限制限項規定:存在逾期未驗收、驗收未通過科研項目及申報時有3項以上(不含)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存在未驗收科研項目的個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九)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調換項目負責人;逾期3個月以上無故未提交驗收相關申請的以驗收不通過終結,不得復議,并按規定計入科研信用系統。

六、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電話:027-87135875。

技術支持電話:027-87135733。


附件:1.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項目技術需求清單

??????2.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項目技術需求詳情

??????3.“揭榜制”科技項目可行性方案(格式)

??????4.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項目誠信承諾書

??????5.2025年度“揭榜制”科技項目推薦匯總表(格式)



湖北省科技廳     

2025年4月30日